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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回答虽然五花八门,但大多数答案只是简单地认为“动物吃好住好,不打骂、遗弃动物”就是动物福利。其实,动物福利实际体现的是人类对动物天性行为的一种认同。动物还应享有生活无恐惧的自由,还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例如,国外一些国家出台法律,禁止在动物面前宰杀其同类,不许给狗动手术以阻止其吠叫等等。
近半数人认为遗弃动物的行为虽然有违道德,但毕竟算不上什么大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有些过了。有23%的人则认为,遗弃动物为狂犬病等疾病的传播埋下隐患,这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威胁,理应被制止,严重的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人虽然赞同用法律的方式处罚遗弃动物的行为,但他们的出发点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健康,当然这不能说不对,但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功利色彩。不能说,某种动物对人类有用,就出台法律来保护它;某种针对动物的行为对人类有害,就要通过法律来惩戒它。这样的“以人为本”就过于狭隘了。
“屠宰牲畜时应不令其痛苦”是动物福利理念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31%的人认为此举纯属没事找事。然而他们恐怕不清楚,动物被屠宰时因恐惧会分泌大量毒素,而这种毒素对人体不利。欧盟已经拒绝从我国部分地区进口肉食产品,理由就是那些牲畜死得过于“痛苦”。33%的人认为这样的理念是一种“虚伪”,他们觉得人们既然要杀掉这些牲畜,何必如此“假惺惺”呢?其实,这种看法有些片面。既然人类目前还不能离开肉食产品,那么屠宰牲畜也就无法避免,但我们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该让动物无痛苦地死去。
28%的人认为立法后执行难是动物福利立法的困难之一,他们表示,现在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很普遍,而“法不责众”,在目前状况下,立法时机还不成熟。44%的人认为保障动物福利需要有大量支出,而现在资金不足,影响立法进程。28%的人则认为,目前动物福利的理念还不够深入人心,这既是遗弃、虐待动物行为普遍存在的原因,也是阻碍立法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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