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如何尽快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好农村众多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在国际贸易中得到认可?这是农村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而这些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难以解决的,只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民们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据天津市民政局社团处最近的一项调研显示,天津市只有规范现有的处于“自流状态”的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登记制度,才能使现有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取得社团法人地位,获得组织代码证书的同时,更好地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本市农村产业化经营的优势,让更多的农副产品走出国门,使更多的农民早日赚上外汇。
据了解,自农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加快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更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广大农民按照经济规律自发组织了各种经济组织,并逐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但是这些组织无社团法人资格的占多数,还有部分村民自发组织的小型经济组织,既无登记也无备案,完全处于自流状态,这样的组织在国内交往还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就得不到认可,无法与国外组织交往和进行贸易活动。同时,这些经济组织缺乏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组织中有章不循、随心所欲的占相当的数量;少数无登记、无章程、无主管部门、完全自发的组织,没有法律地位,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另外,相当一部分经济组织受小农传统意识的影响和束缚,存在着规模小、会员少、覆盖面低、科技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调整提高、做大做强。再有就是这些经济组织缺乏规范、布局结构不均衡。天津市1468个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在12个涉农区县中分布很不均衡,多的区县有经济组织200多个,少的仅有10多个。
为推动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作用,确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法律地位,本市大力推行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登记制度,并出台减免登记费用等多项优惠办法。凡坐落在本市区县、乡(镇街)、村区域内,以农民为主体组成的,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科技等领域服务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均实行登记制度。通过组织起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集约经营,共抗风险,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和基层组织“统”不了,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农户单家独户“办”不了的许多问题,变过去有了问题找政府转为找协会、找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