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记者从今天(9日)召开的天津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获悉,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秩序,合理布局卷烟零售网点,天津今后将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门前两侧,自动售货柜、机,流动摊、点、车、棚等地设立卷烟零售点。
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秩序,合理布局卷烟零售网点,保障守法卷烟零售经营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烟草专卖局拟定了《天津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条款的要求,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举办了此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卷烟批发、零售企业代表,卷烟零售个体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未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资格代表共计16人参加了本次听证。市人大、市政协、消协和有关委、办、局代表共计23人列席了听证会。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同志共计85人旁听观摩了此次听证。
据了解,天津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从现在起到2006年底将达到全市常住人口的2.5‰,2007—2008年计划稳定在2.5‰以内。发证机关在卷烟零售许可证发放过程中既要限制卷烟零售户数量发展,又要方便广大消费者购买卷烟,因此要对卷烟零售网点进行合理布局,以保证卷烟零售经营者的合法经营利润,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该项工作主要根据天津市各地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网点、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和布局标准,对每个卷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覆盖人口数量以及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的场所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发证机关对残疾人、失业待业人员、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在同等条件下将于以优先考虑。
| 申请方介绍《规划》内容 |
听证会上,申请方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朱军介绍了《规划》,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负责同志作了《规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参加本次听证的16位代表和23位列席代表分别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对《规划》中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标准进行了质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申请方代表逐一进行了答复。《规划》取得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同,听证人天津市政协副秘书长王长寿认为《规划》符合法律规定,听证符合法定程序。
《规划》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门前两侧;自动售货柜、机;流动摊、点、车、棚;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国家重点防火区;涉烟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刑满(期满)释放人员,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卷烟经营资格,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和个人。
另据记者了解,《规划》中规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门前两侧和自动售货柜、机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5条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进行的设定;流动摊、点、车、棚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主要考虑其不是固定经营场所,不具有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此次听证是天津市烟草行业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次有益尝试,是落实“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必将推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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