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中国劳工对日索赔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强掳到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1998年1月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对每名原告赔偿550万日元。广岛地方法院2002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民法所规定的20年赔偿请求权期限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为此,5名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天津劳工邵义诚,南开区居民,78岁。7日中午抵达日本福冈机场,不日将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