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第一个《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细则出台,并将从10月1日起实施。与现在一般的孕期查体不同,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技术项目既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也涉及染色体、羊水、绒毛等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对医疗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要求非常高。
根据细则,从事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事先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职业许可证》;要设有妇产科,还要配备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条件和设备,并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保健机构对一般孕妇实施产前筛查以及应用产前诊断技术,必须坚持知情选择的原则,但是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就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以及年龄超过35周岁的。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您就是这样的孕妇,届时,应先签一份“产前诊断知情同意书”,并拿到一份“产前诊断转诊单”。
另据介绍,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目前,本市已开始着手对可能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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