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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天津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实施以强组织、强班子、强队伍,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创先进、当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强基创先”工程。该《意见》已经市委批准,由市委办公厅转发全市施行。
《意见》指出,市委一贯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放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经济和社会生活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中不断加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的提前实现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基本要求。
《意见》强调,要通过实施“强基创先”工程,使全市党员和干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明显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使党的工作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覆盖面明显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员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真正做到“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出来”,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意见》明确了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调整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方针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组织自身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切实加强,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的完成。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明显增加、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突出社会关怀和利益协调功能,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创建群众满意、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要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使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和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意识形态领域等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要从各自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条例规定的职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紧密结合各类党员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调查和分析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研究制定“五个好”党组织的具体标准和创建措施,广泛深入开展“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进、当先锋的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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