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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都要进行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限定期限内社保经办机构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这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哪些人领养老金须认证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居住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可按照原来的认证办法进行。对异地居住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其领取待遇的资格也可列入协助认证范围。
-谁负责协助认证工作协助认证工作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尚未建立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暂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负责对所辖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如何办理认证手续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应在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身份证和退休证的审核认定。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或者发生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应由其亲属提供相关证明。办理资格认证后,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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