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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专家介绍,本市医保患者正确选择医院级别和住院就医模式,可有效减轻个人负担。
据了解,本市医保患者到低级别的定点医院就医,可少付起付线金额。医保政策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和专科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45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70元。因此,医保患者患病时,不要一味地、不分病情轻重地往三级医院跑,有的疾病可在一、二级医院住院治的,就别到三级医院治疗,因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高。
据介绍,本市医院级别越高,住院费用越高,个人负担越重。三级医院由于其良好的医疗环境、医疗技术水平较高、诊疗设备较先进,决定了其医疗成本较高。因而不仅其收费价格和次均住院费用较一、二级医院要高,而且个人负担也高。统计表明,医保制度实施以来,三级综合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为11035元,次均个人负担为2992元;三级专科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12178元,次均个人负担为3419元;二级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6272元,次均个人负担为1728元;而一级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仅为4512元,次均个人负担为992元。因此,建议医保患者患重病、大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和疑难杂症需要确诊的,一般应首选三级医院,病情不是十分严重的可选择二级医院。如果仅仅是恢复和康复期的以及已确诊慢性病的医保患者以选择一级医院为宜。另外,在三级医院已手术完毕脱离危险期进入恢复和康复期的情况下,也可选择转诊、转院至二级或一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据了解,本市目前已有各类、各级定点医院近500家,本市现行政策对医保患者选择在哪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没有限制,医保患者可根据自己的病情、当时的身体条件、自己了解和掌握的定点医院的技术条件、医疗环境、服务态度、医疗价格水平,自主选择切合实际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尽量避免就医费用方面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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