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男子与弱智女发生性关系,昨日,北辰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其批准逮捕。
李军今年34岁,河北省沧州市农民。今年6月,李军经朋友介绍来天津打工,暂住在宜兴埠镇某旅馆3号房内。
王红今年20岁,北辰区人,2004年6月25日,她和两个朋友离家来到宜兴埠镇,住在该旅馆的1号房间内。李军经常到王红房间聊天。26日凌晨1时许,王红的两个朋友出去散步未回。王红也睡不着站在房门口乘凉,此时李军也出来,问王红怎么不睡觉,王红说天太热睡不着,李军便称外面蚊子咬进屋谈。二人进屋后,李军随手将房门关上。李军提出给王红100元钱要和她发生性关系。王红因为当时手中缺钱,而且自己一人,如果不同意怕李军加害自己,便同意了。李军又觉得100元太多,便只给了50元钱。
26日下午5时许,李军再次趁王红的朋友不在,想继续满足自己的性欲。此时王红觉得自己身体不适便跑出了屋。转天凌晨,王红发现摩托车被李军砸坏,而且害怕自己怀孕,便将李军告发。
据王红的父亲介绍,女儿王红先天智力残疾。经鉴定,王红患有克汀病所致智能障碍,智能障碍为轻度偏重,与李军发生性行为时性自我保护能力明显削弱。
证据链锁定强奸疑犯
本案的办案人认为,李军与精神病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李军亦供述与被害人王红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强奸罪,应当追究李军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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