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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因老板拖欠工资,一名打工人员竟挥起菜刀猛砍其头部。昨天,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打工人员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31岁的陈某是四川省大邑县农民,后来津为被害人罗某打工。在此期间,罗某拖欠陈某工资,陈某几次讨要均无结果。今年3月26日早7时许,陈某携带菜刀至本市河西区罗某暂住处再次索要工钱。见面后二人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起来。陈某挥起菜刀向罗某头部猛砍一刀,将罗某砍伤。后陈某主动拨打110报警,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医院诊断,陈某额部皮裂伤约5厘米,额骨外板损伤约0.5×0.5平方厘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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