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5时40分,法庭对第2名被告王建东的举证结束,开始对宋涛分四部分举证。
被告人宋涛,男,生于1979年10月15日,汉族,四川省泸州市人,中专文化,系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技术员、HSE(健康、安全、环境)官员。2004年1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开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1月10日经开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开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宋涛身为企业技术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忽视生产安全,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发生重大事故,对井喷失控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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