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坯子紧吆喝 废旧公章袋内藏
昨日上午,记者接报料称,“在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西市大街一市场内,有人卖旧公章。”
记者在一片空地上找到了私自出售公章的摊位。男摊主见来了买主,急忙吆喝:“要公章坯子吗?买回去自己刻,想刻什么都行,多方便。”见记者没有要买的意思,男子又从旁边拿出一个塑料袋,“你要是嫌自己刻麻烦,我这还有现成的,这些都是单位用过的,绝对保证是真的。”
男子打开了袋子,10多枚大小不一的公章被装在塑料袋内,记者随便从里面拿出一个,上面写着“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街新欣服装加工门市部”。“要吗?你要是真心买,算你便宜,3元2个。”“你这是真的吗?都从哪弄来的?”男子回答说:“都是拆迁时弄来的,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到底要不要。”记者见男子起了疑心,借口去其他摊位看看离开了。
拨打上述单位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公章不能私刻
市公安局主管公章审批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普通单位的公章需要持法人的身份证、上级单位的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专点进行篆刻。其余的雕刻单位或个人,仅限于刻制个人名章及普通图章,不得从事公章的雕刻。
旧章必须销毁
如果单位注销或其他原因搬迁更名的,需要登报声明,并自行将原有公章销毁。如果市民发现有出售旧公章的不法行为,可以就近向所在区的公安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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