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在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严厉查处诬告民警事件,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截至目前,32人因诬告公安民警依法受到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近一时期以来,在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个别涉案人员采取无理取闹、混淆视听,诬告投诉等手段,恶意诬告执法办案民警,严重影响了公安民警正常的执法办案,侵害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权威。2004年7月7日上午10时许,一妇女张某因在某电话营业厅购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已过质保期),与该营业厅营业员发生争执。公安东丽分局小东庄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当民警询问张某情况时,张某情绪激动,对民警进行侮辱谩骂,并猛打民警的头部、颈部,用脚踢民警腿部,致使民警头颈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偏重)。派出所领导得知情况后,对张某进行强制传唤。张某被带至派出所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开始不断拨打110投诉。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2004年2月18日下午,王某与赵某饮酒后发生纠纷,丁字沽派出所民警对王某与赵某的纠纷进行了妥善解决。此后,王某又继续饮酒。晚8时许,王某在其女及其女的男友陪同下,又返回丁字沽派出所,向调解民警索要赵某的住址,民警按照规定未予答应,王某在执意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便在派出所值班室内大吵大闹,并从值班室闯入派出所院内,严重影响了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值班所长组织民警依法对王某采取约束措施。当民警将王某约束住后,王某让其女儿和李某拨打110投诉电话,谎称民警打人,后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重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权力,任何个人、团体、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进行阻挠和干扰,影响公安民警正常执法办案。对于诬告、阻挠、干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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