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山东省男子刘某暴力抢劫骑车妇女,并欲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近日,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处以刑罚;被告人刘某违背妇女意愿,欲强行与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系未遂,亦应予以惩处,并应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