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关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
北方网消息:日前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近日经市政府批准,自8月1日起,提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诊查费和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其中,门诊诊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次提高0.5元;住院床位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级医院每床日提高2元,二、三级医院每床日提高2.5元。市物价局和市卫生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本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强管理,纠正不正之风,严禁乱收费,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全市物价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