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求教问策
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上涨50元
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本市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30元,其中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和蓟县由每人每月470元调整为510元;同时,将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4元调整为5元。而且,为促进全市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市人民政府还提出200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本市2004年经济发展预测和国家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相关政策,200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定为12%,即2004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为12%。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5%,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为20%,即2004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一般不超过20%。
此外,新的标准中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的亏损企业将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工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幅度一般不得低于下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安排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幅度时,原则上增幅应控制在工资指导线上线以内。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应依据200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协商,确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幅度。关于工资指导线的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从7月1日起,本市企业强制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遇到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劳动和保障局监察总队的举报电话27111830,也可以向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昨日,本市2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被邀请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听取了今年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汇报。据悉,定期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政府机关,请他们提意见,向他们求教问策,与他们共商本市劳动保障发展大计,这在本市行政机关还是首例。
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共收到议案101件,其中包括医疗保险49件,养老保险13件,就业再就业9件,职工培训、劳动保障监察等30件,现已全部处理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就业再就业
东移企业新增富余人员不下岗
下半年,本市将制定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劳动保障政策,制定支持工业企业东移的劳动保障政策,安置好东移企业的新增富余人员,使职工转业有新岗,离厂不下岗;出台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劳动保障政策,做好职工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困难企业退出市场创造条件。
开辟境外渠道安置新生劳动力
年内,本市将筹建30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高新生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动手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时,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统筹管理,按照公平对待的原则,实行外来劳动力派遣制度,维护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此外,将大力发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积极开辟境外就业渠道,扩大境外就业市场。
社会保险
94%职工参加养老保险
到年底,本市社会保险工作将努力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2万人,参保率达到94%,基金征缴完成7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7万人,参保率达到75%,基金征缴完成21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万人,参保率达到91%,基金征缴完成1.7亿元。
更多特殊群体纳入医保
针对在社会上办理退休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无军籍人员、民政部门代管的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没有着落,群众呼声较大的现状,下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研究和解决这部分人的参保办法,将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高价药品医材将限价出售
针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下半年,本市将从制度、政策、支付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多种形式的费用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高价药品、高价医用材料的限价办法;严格执行医疗费结算规定,控制不合理支出,保证基金收支平衡。
年底前生育保险方案出台
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对本市即将出台的生育保险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下半年,将制定各项配套政策,确定经办业务流程,确保年底前顺利出台,切实维护女工生育期间的社会保障权益。
社保经办
门急诊医疗费网上结算
下半年,本市将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逐步建立三层体制架构、五险合一的经办模式,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保障机制。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从三级医院入手,推行总额预付费和单病种付费的结算方式,完善后付费方式管理,通过试点推行门急诊医疗费网上结算;尽快实施贵重医用材料、高价药品的限价办法,控制医疗费支出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督指标体系,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推广基金征缴持卡缴费、网上申报结算;开展住院和门特医疗费支付一级流试点,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减少基金流转环节,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全面实现基金集约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