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核工业262大队两职工在两年的时间里,假冒12名退休职工的名义报销医药费66万余元。昨天,涉案人叶树仁被湖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被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另一涉案人陈汉生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叶树仁自1996年起担任核工业262大队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审批职工医药费报销等工作。他称,2000年初,因母亲心脏病向同单位职工陈汉生借了3万元钱,陈提出以居住在外地的退休职工的名义向单位报销医药费。之后,两人分工负责,由陈提供虚假的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及其他医疗单据,叶则利用职权予以审批。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两人先后冒用12位退休职工的名义,前后29次向单位报得医药费66万余元。
另外,陈汉生又单独冒用4位退休职工的名义,使用虚假的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及其他医疗单据,骗取单位医药费49万余元。2003年3月,叶树仁主动向单位纪委交待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医药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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