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曝出湖南嘉禾、广东电白高考舞弊大案,此后几乎年年都有舞弊案被曝光。今年河南等地又相继曝出大面积高考舞弊事件,好似高考舞弊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难道是现行的高考制度出了问题?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考试舞弊现象的发生呢?
日前,记者采访了目前我国惟一的考试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全国教育考试研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博士生导师刘海峰。作为温和派高考制度改革代表人物的刘海峰,对于目前高考所呈现出的新情况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趋势 考试舞弊未必越来越多 “重学历”变为“重学校”
记者:尽管今年新颁布的《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加大了对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可河南镇平、濮阳两县还是发现了有组织的高考舞弊案。而今年的高考作文题(全国卷)也被疑网上泄题,考前11小时有人在中国MBA备考网上公布题目求助,是否说明考试舞弊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刘海峰:应该说这几年中媒体在高考监督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不能确定地说,是舞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记者:那如何看待这些舞弊现象呢?
刘海峰:只要有考试就有舞弊,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在科举制度实行期间,还有因舞弊被杀头的。竞争越激烈舞弊现象也就越严重。高考关系到考生的前途和命运,都想获得成功不想失败,不仅是高考,前一段时间英语四六级试题泄漏也很受关注,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也都有舞弊现象的发生。高考是举国大考,公平性、权威性最大,不仅关系到考生、考生家长、学校老师的前途,还关系着学校地区的声望。考上大学不仅是考生个人和家长的追求对象,也是地区学校竞争追求的目标。同其他考试不同,高考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竞争,同学之间不存在利害冲突,如果周围的人舞弊,影响的不是周围同学的利益。
另外,舞弊也与各地的考风有关,越是大城市考风工作抓得越紧,偏远的地方就差些,考试舞弊大部分发生在县级以下地区,像省会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就很少发生大面积舞弊的情况。这当然也与发达地区高考的录取率较高有关系。
记者:今年全国有723万考生参加高考,比上年增加110万人,各地高考新生的平均录取率大抵在55%至90%之间。这些数字均创下历史新高。由此表明,近年来,高考这个“独木桥”实际上已然变宽,那为何还会频频出现集体舞弊呢?
刘海峰:这几年虽然升学率上升了,但升学的压力也在上升,目前,人们正在从“重学历”向“重学校”较变,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用人单位在用人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更会看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当然,现在的一些用人单位也不只是看重学历,既要重学历也要看能力。
对策 考生诚信协议作用不大 国家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记者:今年全国723万考生在考试前首次集体签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自己在高考中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高考还被赋予了人生诚信教育的功能。遗憾的是,一纸承诺书尚不足以杜绝考试舞弊情况的发生。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刘海峰:诚信协议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主要是我们社会的诚信缺失,我想,诚信协议的签订对广大考生是一个教育和约束,诚信协议可能在部分考生中起一些作用,对有些人来说就不当回事。按道理来说,不舞弊是常识性的问题,对于想舞弊又不想舞弊的考生来说是起作用的,铁了心想舞弊的考生签了多少份诚信协议也是没有用的。但在个人利益面前,诚信协议随时都有被私欲之潮淹没的可能。
记者:尽管新颁布的《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加大了对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教育部在高考前宣称要重点打击集体舞弊,可河南镇平、濮阳两县还是发生了有组织的高考舞弊案;尽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明确规定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可是四、六级考试还是出现了泄题事件。考场舞弊不仅没有因为有关部门预防措施的严密、惩治办法的严厉而销声匿迹,反而更嚣张,是不是对舞弊考生的处罚力度不够?
刘海峰:今年5月19日颁布的《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对考试舞弊的处理力度加大了,规定只要认定一科考试舞弊,所有科目成绩即全部作废。我认为仍然相对较轻,其实取消一科成绩同取消全部成绩的效果是一样的,如果取消舞弊考生几年之内的高考资格,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舞弊的考生通常是差等生,他们知道凭自己的实际能力是考不上大学或是理想大学的,由于舞弊的风险相对较小,今年被抓住,来年还可以继续,所以才会铤而走险。
根源 高考制度“一考定终生” 改革应进行长远规划
记者:有人认为,从根本上解决高考舞弊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最终实现各高校自主命题、自主招生。一个考生可在“招生季”内多次选择学校,参加不同学校的不同考试;学校也可以多次选择合乎自己培养方向的学生。如此,高校、学生、国家都有望从现实困境中突围。你认为这种想法科学吗?
刘海峰:实行高校自主命题、自主招生,我看目前很行得通,如果通过其他制度,有人主张不看高考成绩而是看其在中学的表现,这很容易形成权力和金钱的竞争,如果是这样的话,结果是可怕的。我国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之所以相对公正,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最低录取分数线制度,这是对招生走后门现象的一个最重要制约因素。最低录取线虽然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门槛,但要想把没有上线的考生档案提出来却也并非易事。
记者:大面积舞弊是否可以说明考试准入制度存在着某些不足?如何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局面?
刘海峰:对于考生,说“一考定终生”一点都不为过,而且高考还与家长的望子成龙心理、任课老师的奖金与职位的升迁、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单位的“政绩依据”紧密相关。统一考试招生制度有各种缺点,但是总的来讲,它对我国选拔人才是利大于弊的,高考制度的存在,在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它不仅是选拔人才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阶层流动的一个好的方式,高考制度是公平的,舞弊只是极个别的,是少数。总的来讲,现在的高考制度是公平的竞争机制。差几分没有考上大学,家长和学生会认为自己成绩差,而不会怨恨社会。在中国的国情下,我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激动派或称为理想派,我认为应在长远规划的基础上逐渐进行高考改革,而不可能简单的照搬别国的方式,在美国往往是参考学生在中学期间的表现和老师的评语,而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在现在这种国情和体制下,高考应该是最合理的,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或是大的变化。
防范 加大考前防范力度 严防人为地方保护
记者:那你认为目前有什么杜绝考试舞弊可行的办法吗?
刘海峰:要想彻底根除考试舞弊现象很难,目前所能做的就是怎样在最大范围内防止舞弊。要加大管理力度,相关的措施要跟得上,在这方面,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做得比较好,偏远地区考风考纪问题相对多一些。教育主管部门的措施如果落实到位的话效果也是不错的,比如,通过在考场安装监视器进行远程监控,对舞弊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
今年高考的监考工作都是由各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由各地的教师担任监考。这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老师都同样有着升学率的压力。加上地区的局限性,很难摆脱权力、关系、人情等因素的牵制。因此,交换监考人员,一定要跨区、跨县,所以发生高考集体舞弊,也是由于存在地方保护的原因,造成监考力度不大。
记者:有些专家建议建立《考试法》,你认为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吗?
刘海峰:我认为这个提议是有道理的,曾有一个博士生导师作过一篇论文就是关于招生法制化的问题。考试法可以规范招生考试的权限,职责分工明确,近几年来,有关招考纠纷也时有发生,纠纷如何解决,最好要有章可循。《考试法》并非仅对考试纪律环节而设,而是欲以法律的形式,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整个招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违规或腐败现象进行预先的防范。
记者:现在都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那么素质教育与高考之间是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刘海峰:素质教育与高考之间有对立也有统一,学生的高考压力客观存在,对学生的身心造成影响,但考试制度与素质教育是统一的,考试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使学生的文化能力得到提高。考试是测量知识水平的工具,是量才尺,科举被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高校要选拔新生,出现舞弊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为的问题,如果不采取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出现的问题可能会更大。有考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刻苦学习同样是一种品质,当然两者也有偏离的一方面,就是导致学生重分数。
所以,我认为我国高考制度在宏观上还是积极的,不应该太激进的整体推翻式的改革,而应循序渐进,毕竟现在还没有能够代替高考的两全其美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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