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离休干部李明同志,因病于2004年7月28日逝世,终年85岁。
李明同志是河北省束鹿县人,1938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任河北省束鹿县抗日政府区公所干部、二区区长、公安局局长。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河北省束鹿县县长、县委常委、晋中导报社行政秘书、冀中行署城工组组长、沧县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河北省政府公安厅秘书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地方工业局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第115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天津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李明同志遗体已于7月31日在北仓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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