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目前,天津市许多商场都采用与生产厂家联营的经营方式,将柜台出租给厂家,这种经营形式的变化,使商场和厂家增加了经济效益。但一些厂家在经营活动中,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严重超时加班、拖欠职工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本市劳动监察部门所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商场联营厂家的案件占16%。
此次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联营厂家1505家,统计显示,联营厂家共用职工5698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050人,占总人数的36%,未签订合同的占总人数的64%。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仅养老保险一项)的603人,占总人数的10.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有1294人,占总人数的22.7%。
从调查资料分析,目前商场联营厂家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五大问题,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没有职业资格上岗证、非法收取押金,其中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最为普遍。
在六大商场的联营柜台中,有73%的厂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的人数仅占总人数的10.6%,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率更低。此外,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也十分严重,许多厂家往往以完成营业额为考核依据,职工为了超额完成营业额,不得不加班加点。
针对联营厂家在劳动用工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联营厂家招用的职工没有纳入劳动管理范围所造成的。对商场而言,和厂家只是经营关系,商场认为用人是厂家的事。同时,生产厂家在各大商场都设有柜台,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很难掌握哪些是联营柜台,当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时,许多问题才能暴露出来。
另外,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再加上商场从事营业员和推销员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文化层次较低,就业压力大,使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为此,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总队提醒联营柜台的劳动者,一定要勇于举报厂家的非法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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