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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8月2日,天津南开区出台5条禁令,严管重罚城管综合执法违规违纪者。若违犯禁令,停职反省深刻检查并罚金1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中队长副中队长就地免职,三年内不予聘任。
昨日下午,把群众评议南开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情况转交给该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他们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群众检举问题,研究制定出5条禁令。五条禁令包括,严禁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殴打、辱骂被管理人;严禁不开正规处罚票据;严禁处罚被管理人时,罚款收据与实际金额不符,把“罚款”占为己有;严禁在执法中索要被管理人款物而不公正执法;严禁把被管理人暂扣物品“截留”、私分。执法人员违犯上述任何一条,经纪检部门查证核实后,对执法人员作出以下处理:停职反省,深刻检查,并罚金1000元;造成恶劣影响者,按年度考核不称职处理,并按公务员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涉及到中队长、副中队长的,给予就地免职、三年内不能聘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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