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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继“小站稻”之后,本市第二个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的“沙窝萝卜”商标注册申请,已由西青区辛口镇沙窝萝卜产销协会委托天金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并有望获得批准。这意味着本市沙窝萝卜将有望像驰名中外的小站稻、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哈密瓜一样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国内外受到保护。
据了解,以地理标志申请商标,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对于促进农业、特别是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自1994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110多件,本市“小站稻”名列其中。此次提出申请的沙窝萝卜产自西青区辛口镇,种植面积约6000亩,涉及种植户5000余户。该产品表皮绿色光滑,肉色翠绿,味感甜辣可口,多汁无渣,富含维生素、蛋白质及微量元素,现已销往全国各地及东南亚部分地区。
据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沙窝萝卜”已经具备了证明商标的基本条件,获得批准应该水到渠成。“沙窝萝卜”证明商标一旦成功注册,所有种植户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标志,进行统一的产品宣传和维权打假,产品效益必将大大增加,这对于促进本市区域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乃至提升本市农产品的品牌形象,都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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