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印有“综合执法大队”字样的面包车,在振东物流集团院内招揽客人、运输货物。
昨天16:00左右东丽区大毕庄
这辆牌照号为“津C34895”的面包车就停在物流集团的院子内,车身印有“综合执法大队”字样,驾驶室两侧印有河北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字样,但并没有综合执法部门的标记。
一名身着蓝上衣的男子自称是这辆面包车的车主,当记者询问这辆面包车是否曾经拉客运货时,他毫不犹豫地说,他是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从来不运送货物,更不可能拉客人。可是记者却从附近几家物流公司了解到,近一个月来,这辆车经常会拉送一些客人,或者帮人运送货物。
记者与河北区综合执法部门取得了联系,一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并没有这种车型的执法车,该区综合执法队的车辆中,也没有这个牌照的车。此外,印有“综合执法大队”字样的车辆,只能用于执法工作,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本市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车管部门的档案中,并没有该车的记载。
随后,记者拨打了110报警。出警的大毕庄派出所民警核实男子的身份时,男子出示了“天津市行政执法证”,证件标称的执法单位是河东区环卫管理局,执法范围是河东区,执法类别则是环境卫生。男子称,这辆车是托朋友买到的,车子买来的时候,车身上就印有这些标记。截至记者发稿时,民警正在对车辆来源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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