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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今天起11天,天津市拥有专项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可以捕捞海蜇了。记者从市水产局了解到,今年本市沿海海蜇已形成渔汛,市水产局发出通知,开捕期为今天起至本月15日12时。同时要求本市沿海三区加大海上检查力度,严禁借捕捞海蜇名义从事违反休渔规定的捕捞行为。河北、辽宁两省沿海会同本市同时提前解禁。
因渤海环境污染和过度捕捞,本市近海海蜇产量下降,已连续多年未形成渔汛。为恢复海蜇资源,有关部门通过伏季休渔加强管理,并加强环保建设减缓近海污染,海蜇资源量得以回升,使得今年新的海蜇汛期到来。新修订的农业部《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规定了渤海伏季休渔期截至9月1日,同时针对休渔期内海蜇大面积成熟的现状,明确了海蜇开捕日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条款。经监测,本市沿海海蜇已经长成,适合捕捞加工,可以提前解禁。据了解,由于海蜇生产实行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制度,本市能捕捞的有300多条渔船,网具网目尺寸不得小于90毫米,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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