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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8月5日上午,天津市二中院召开公判会,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犯张中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王立山、抢劫犯黄光华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会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强奸犯张中华,24岁,大学文化,江苏省人。2003年11月16日,张中华由江苏省苏州市到本市看望女友王某某。当日下午3时许,在王某某住处客厅内,王某某向张中华提出断绝恋爱关系,张中华即恼羞成怒,产生报复杀人之念。张中华将王某某打倒在地并猛掐王的颈部致王昏厥,在对王某某实施奸淫后,张中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被扼颈窒息死亡。同年11月18日,张中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中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张中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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