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明明有驾驶证却故意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欺骗交警、逃避处罚的张某弄巧成拙受到交管部门1000元罚款的处罚。该人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因伪造假证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第一人。
8月4日下午4时30分,驾驶员张某驾驶牌号为津CJXX86的奇瑞小客车,沿围堤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尖山路左转弯时,因没系安全带被交警发现纠正。检查中,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印刷粗糙、没有防伪标志,交警再三追问,张某才不得不出示他的正式驾驶证。原来该假驾驶证是他去年用500元钱在路边小贩处非法购买的伪造假证,当其遇到交通违法时先用假驾驶证蒙混应急,曾多次在外埠蒙骗过检查处罚,没想到这次被本市交警查获。
张某说,办理假证时,他就打算一旦违法被抓就将假证交出,交管部门根据其上的假信息无法找到他,他就可借此逃避法律制裁。据交管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张某的假驾驶证上除了其姓名真实外,证件号码、登记单位、地址等相关信息均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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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实施时,张某的这种行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会被处以200元罚款;而根据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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