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适合低收入和退休医保患者
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符合条件的医保患者选择家庭病床治疗,是一个既省钱又省时的好办法。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如自身状况允许,可经批准办理家庭病床。具体条件是:7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患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等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必须经市社保中心批准。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只有600元,个人自付比例职工为13%,退休人员为8%,老工人为5%。家庭病床不仅医疗费用较低,而且个人负担也很少。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家庭病床次均医疗费用只有3079元,个人负担仅为630元。选择家庭病床进行恢复期和康复期的治疗,对收入不高的医保患者尤其是退休人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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