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4次驾驶非法套用他人牌照车辆被交警摄录交通违法行为的朱某,8月4日按规定交纳了4次违法罚款,天津交管部门依法对朱某套用他人牌照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8月1日,牌号为津AF1302车辆的车主在报刊上查阅到自己的车辆4次被交警摄录的公告。因为他将车辆一直停放在静海县,便来到交警南开支队查询,结果证实违法车辆为蓝色松花江小货车,而非他那辆红色华利,显然刘某车辆牌照被他人套用了。8月3日上午11时,交警发现该松花江小货车再次逆道行驶,当即追至王顶堤立交桥下将嫌疑车查获。朱某交代,今年4月,他在家门口拾到津AF1302的牌照后便安装在自己的松花江小货车上以逃避检查,但最终没能逃过摄录“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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