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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004年12月31日,我国将进行第一次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新调整的经济统计项目,是将原有的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并把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经济普查是国民经济结构和基础的主要数据来源,其普查周期为5年一次,除此次经济普查在2004年进行外,以后均在逢3、8年份进行。对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解。
天津市普查分四个阶段
经济普查分为四个工作阶段进行:2004年12月底前为普查的准备工作阶段,其中,9- 11月要完成全市各级各类包括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摸底工作;2005年1-4月为普查登记阶段;2005年9月底前为普查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为数据发布、资料出版和开发应用、普查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阶段。
经济普查查些什么
这次经济普查需要调查的内容比较全面,不仅有标识性内容,如单位名称、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从业人员等,还包括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状况等系统经济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工业企业产品产量、能源、原材料购销存量;交通运输企业客运量、货运量;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商品购进、销售总额、主要商品购销总量、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建筑业工程施工产值、房地产企业完成投资额等。
经济普查的标志是什么
中国经济普查标志,以“中国”、“经济”、“普查”的英文字头“CEC”构成设计的主体,外弧“C-CHINA”为中国,内弧“C-CENSUS”为普查,内弧“C”和贯通整体的中横构成“E- ECONOMIC”为经济。标志中的红色与黄色取自国旗中的颜色,红色与黄色象征中国。“2004”表明普查的时期,以后的普查只更换年份,标志可以永久使用,具有连续性。
多种渠道助你了解普查
企业或市民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来了解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还可以通过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以及各省市经济普查机构开辟的经济普查专网了解情况。若有问题进行咨询可以发电子邮件、信函,普查办公室将认真回复。天津市经济普查网址:w w w.cec-tj.gov.cn,天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政编码:300020,咨询电话:27227771。
普查对象要配合做好经济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统计对象,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普查对象要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员完成单位清查(2004年9-11月份)和普查登记(2005年1-4月份)两个阶段的有关普查表填报任务。
大中型企业应设立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要明确承担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做好有关资料、健全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各类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和按时、如实填写好与本单位有关的普查表。
错过了普查登记时间如何补登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正式进行普查登记是从2005年1月1日起至4月底止,时间为4个月。这期间,全市的所有普查员以普查区为单位,辅导、督促调查对象填表、报表。对不合格的还要重新填报,无特殊情况一般都有充分的时间完成填报。但对于事出有因,非故意逃避者,在查遗补漏阶段或数据处理之前还是允许进行补登的,可与当地普查机构联系进行补登。
不参加普查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按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被调查者必须应尽的义务。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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