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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科学院犯罪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志强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老年人犯罪是社会发展状况与该群体的生理、心理特点相互作用的产物。现阶段,老年人犯罪之所以呈现上升趋势和上述特点,除了老龄人口基数增加的因素(客观上使可实施犯罪的老年人人数上升),主要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体质增强为犯罪提供"便利"
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观上刺激了老年人生理需要的多极化、深度化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性和物质的需要方面。此外,老年人的体质相对以往也增强了许多,体力的充沛为老年人实施一些暴力型犯罪提供了身体上的便利条件。
2、非主流文化的刺激影响
当今社会文化的多元化不仅对青少年产生影响,对老年人也会产生各种刺激,如典型的拜金思想等。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一些非主流文化会对老年人心理形成各种强烈刺激,并由此产生多种行为动机。因此,基于感情纠葛而报复杀人、基于钱财而诈骗和盗窃、基于性的满足而强奸这些犯罪在老年人犯罪中并不鲜见。可以预言,在将来一段时间内,老年人犯罪中很可能出现一些高科技犯罪。
3、家庭结构的变化诱发心理危机
与传统社会相比,由单一的家庭生活向家庭与社会生活的互动转变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然而,老年人在这方面却处在弱势。一方面,家庭结构的变化减弱了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交往机会,空虚无所寄托、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老年人心理障碍的重要因素。因此,家庭生活中的失落与社会生活中的“失败”成为老年人生活中的一种心理隐患,此时,如果出现外界机遇,这种心理隐患极易外化为越轨行为,严重的则触犯刑律。
4、老年人的社会化建设滞后
在现代社会,老年人的社会化与社会发展应是同步的。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与青少年相比明显滞后,尤其在农村更加突出。由此,容易将老年人推向正常社会化的“角落”之中。与之相伴的则是文化生活出现“真空”,导致文化生活导向模糊、与社会的文化冲突加剧,在形式上表现为在生活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与社会发展脱节,难以适应社会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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