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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之橘,淮北为枳”。眼下,国内生意场上行贿之风盛行,外资进来后,竟也蝇营狗苟起来,干起了行贿的肮脏勾当。
《中国经营报》8月15日报道,近年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一直在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这些跨国企业行贿招数越来越高明,屡试不爽,被业内人士称为“完美行贿”。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老外或赞助受贿方的子女出国留学或为其安排工作;或承诺待受贿方退休后,聘请其担任自己企业的顾问,“顾问费”非比寻常;或对政府高官、企业高管“助学”,提供EMBA免费进修;或在合同签下来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受贿方家人、朋友投资的公司做,等等。报章披露的这些,被称为“不完全版”。据称,达成单次交易一般要付出的“市场费用”,约为该次合同涉及金额的10%左右,已成“潜规则”。由于这些行为不易监控,而且是以“合法合情合理”的名目进行,所以难以定罪。
前不久,瞩目的朗讯事件、花旗任克英事件引起强烈反响,“跨国企业在华行贿”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新华社曾发表署名评论文章《可怕:外企行贿现象越来越严重》,指出:外资企业的行贿行为,对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给我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恶果,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
诚然,我们不能姑息养奸,对外企的行贿,应当严厉打击。但是,我们不能不对老外“完美行贿”的环境作出反思。一般说来,在国人心目中,跨国企业在自己所在国家做生意多比较“规矩”,原本指望到中国会吹来一股清新之风。谁知道,它们却“入乡随俗”,被某种“潜规则”所同化,屡屡成为行贿主体。这个“潜规则”,就是“乡俗”。如果我们不下力气严厉打击高官高管的“完美受贿”,不下功夫“移风易俗”,则往往事倍功半,因为外企行贿赖以生存的土壤、气候、环境没有改变。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愚以为,我们应当把反腐的重点,放在改造这种“灰色交易”的乡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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