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前,青海省将力争基本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2005年春节以前,基本偿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其他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确保3年内基本完成清欠任务。这是8月23日副省长李津成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青海分会场上明确要求指出的。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青海省建设领域共拖欠工程款项目1097项,拖欠工程款总额12.6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4.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5.7%;其他项目拖欠8.1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64.3%。目前,全省已累计偿付拖欠工程款2.71亿元,农民工工资3840.7亿元,其中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基本清完,全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大部分拖欠工程款尚未清理。2003年以前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有近2000万元尚未偿付,一些地方和部门至今仍处于清欠无计划、措施不落实、敷衍推诿的状态,全省清欠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李津成在讲话中指出,为了杜绝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钓鱼工程”和各种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全程监管,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对于减少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行建设工程款项目拖欠工程款登记制度,对于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项目不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积极推行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揽劳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记录,对拖欠工资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建筑施工资质。
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李津成强调,要改革工程款支付方式防止资金滞留,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对于计划内投资或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