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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一农民离婚后竟然迁怒妻子及其家人,实施放火报复落得自食其果,近日因放火罪被天津宁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芦台农场农民孙某不务正业,曾因犯罪入狱6年,其妻刘某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为此孙某怀恨在心,伺机对其前妻及其家人实施报复。日前的一天零时许,孙某携带6个装满汽油的啤酒瓶来到其前妻的父亲家,欲将刘家大门点燃,后发现刘家住房前停放着一辆夏利汽车,临时改变主意,将汽油撒在汽车上,还抱来一捆玉米秸,将汽车点燃。大火很快被人发现并被扑灭,造成夏利汽车损失4460元。逃窜后的孙某也很快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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