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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一名年仅18岁的少女在马路边看到粘贴招工的小广告后得到“启发”,竟然想出冒充招工单位骗取押金的方法,在短短10天的时间里,她冒充LG公司骗取21名应聘者的押金共计7300元。31日上午,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在天津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18岁的被告人闫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她在社会上无所事事。今年4月间,被告人闫某见到路边粘贴的招聘小广告后,便萌生了冒充LG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以此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念头,遂找到一家印刷厂印刷了“LG电子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招工启事、招聘简章及“LG总厂营业执照”,并私刻一枚“LG财务专用章”,购买空白收据。同年4月间被告人闫某先是在本市河西区某厂宿舍附近张贴“招工启事”,后又向应聘人员编造自己是LG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公司招工等谎言,并以收取“押金”的名义骗得7名被害人现金各200元。从2004年5月1日至5月9日,被告人闫某以同样手段先后骗得其他14名被害人现金共计5900元。
被告人闫某昨天在庭审中对其罪行及罪名表示承认。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庭宣布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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