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曾经报道的《总把旧病当新伤敲诈司机赔偿金》的“碰瓷”案,1日上午一审宣判。涉案的4名被告人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为6年至9年不等。
被告人陈某某在一次酒后失足摔下楼梯造成股骨胫骨折,此后,几被告人利用陈某某的“旧伤”进行碰瓷。陈某某屡屡在马路上有选择地“撞”汽车,而后由其他几被告人出面进行帮事、洽谈“私了”,实为敲诈勒索汽车司机。采取这一手段,4被告人敲诈勒索15起,所得现金18.4万余元,另有一起敲诈1.8万元的作案因故未逞。所得赃款几人俵分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4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利用被告人陈某某原有的腿部骨折,制造被汽车撞伤的假象,对汽车司机进行敲诈勒索且数额巨大,4被告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4被告人作案时间长、次数多,犯罪数额大且所得赃款均挥霍,未对被害人予以赔偿,故应酌情从重处罚。同时法院认为被告人米某某在案件的预谋、实施、分赃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由此,一审判处米某某有期徒刑9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8年,另两名被告人孙某和丛某某各被判刑7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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