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国大典之前,有一件大事我们不能忘怀,它不仅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还为新中国的诞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这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年9月21日,代表中国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民族、海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662人齐聚北平,共商建国大计。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了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这次会议的气氛是庄严而热烈的。大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确定了新中国的首都、国旗、国歌、纪年。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选举出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和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会议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唯一政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最重要的组织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