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提高环保环卫管理水平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 讨论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送审稿)》
北方网消息:昨天上午,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送审稿)》。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向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起草《关于对小型化工企业污染实行综合治理的通知》的说明。
会议认为,经过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本市的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观,环保环卫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金投入、基础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制定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是完全必要的。该《决定》的制定,对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定》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提高认识、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专业服务、各负其责、全面监督”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治理环境污染和清脏治乱为突破口,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解决环保环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决定》提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水环境建设,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加强城乡生态建设。初步计划今后3年在建和新建项目50多个,投资250到300亿元。2004年努力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既定目标;再经过3年的努力,到2007年底,把我市建设成为空气清新、河水清澈、环境整洁、市容优美的宜居城市。
《决定》要求,要坚持环保环卫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落实管理职责。
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坚决稳妥地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开放环卫市场,促进环卫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对环保环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县政府要对辖区环卫环保工作负全责。要充分发挥调动各个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加强监督,形成“维护市容、保护环境、爱护家乡”的浓厚社会氛围。
会议听取了关于向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加大对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宣传力度;抓紧制定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改进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服务;加大对各类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起草《关于对小型化工企业污染实行综合治理的通知》的说明。会议认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提高,对本市部分中小化工企业违法排污、造成局部区域环境污染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屡有披露。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必须痛下决心,集中力量,坚决彻底地对北辰区西堤头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和大寺镇大任庄村、静海县大邱庄镇、大港区中塘镇、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和北闸口镇翟家店村等7个重点污染区域依法进行综合治理,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务必于年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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