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全面确立,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1954年8月17日举行的,今年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回顾我国、我市人民代表大会5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于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本市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确立,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孕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回顾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围绕着中国应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形式,各个阶级、各种社会势力进行了激烈较量,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艰辛探索,都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形式。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领导、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为建立新型的人民政权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终于找到并逐步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是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和实践探索的伟大创举,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和共同愿望。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也走过了不平凡的50年。早在1949年8月,北平市就举行了各界代表会议,毛泽东主席莅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一俟条件成熟,现在方式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可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全市最高权力机关,选举市政府。”同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规定“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一年11月,举行了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一直到1954年6月,本市共召开4届12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54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此后一直到1957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和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起,受“左”的错误思想干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和建设受到影响,直至发生“文化大革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市人民代表大会停止工作,被革命委员会取代。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政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轨道。1977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得到恢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方针,并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同全国一样,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将直选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区县一级,并逐步扩大差额选举范围;1979年12月,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设机构,即市人大常委会;1980年8月到1981年1月,恢复了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并设立常务委员会;1982年制定的宪法,赋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1996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健全乡级人大工作体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主席、副主席;2001年10月,中共北京市委召开了首次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本市人大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2003年8月,市委推广街道建立人大工作机构的经验,人民代表大会的基层工作得到加强。同时,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政治文明建设载入宪法,对于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50年来,12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人代会42次,共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0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03件,通过法规性决定90件。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1100多项,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近200件。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00多人次。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视察、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提出议案建议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共提出议案5500多件,其中立案560多件;提出建议38000多件,充分发挥了主体作用。各区县、乡镇人大也积极探索,依法履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本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市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有效地组织和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精神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证了国家机器合理、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石,它与西方议会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5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视发挥它的作用,我们的事业就生机盎然、蒸蒸日上;什么时候忽视甚至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就要遭受严重挫折,甚至倒退。我们一定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在这个事关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毫不动摇。
二、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
50年来,本市人大工作在不断探索中前进,不断开拓中发展,不断创新中提高,不断总结中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实践告诉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坚决贯彻市委决定和指示,努力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伟大旗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方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先后批准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六到第十个“五年计划”,以及年度“计划”、“预算”和“决算”,围绕市委的重点工作和全市中心任务适时作出各项决议、决定,成效显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动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三)必须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因此,人大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有效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作用。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作为工作准则,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坚持立法为民,实行民主立法;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和活动;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联系选民,反映人民意愿,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困难和问题,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四)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转变。依法治国就是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坚持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严格依法办事。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积极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本市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而努力。
(五)必须树立和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也是人民代表大会50年发展的经验总结。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夯实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把求真务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体现到每个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动中。要努力做到务实际、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使人大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六)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的目标是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民主和法制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只有50年的发展历史,期间历经挫折,一些具体制度、程序和工作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必须根据时代要求和实际需要,在继承中发展,在探索中创新。这些年来,市人大和各区县人大边工作、边研究、边探索,不断从机制、组织、制度等方面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制定立法工作规程、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建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开展代表述职、代表公示活动等,人大履行职责的水平不断提高。我们要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奋力开拓,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增强实效,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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