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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协力构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平安浙江”,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近3年来,全省共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万多起,疏导化解63万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6.2%。一个“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和谐社会”初见端倪。
浙江省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一度遭遇信访大量增加、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不断凸现的情况。省委、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浙江要实现全面小康,必须统筹兼顾,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省委书记习近平强调:“推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样是政绩。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浙江突出抓好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建设,大力推进综治组织向民营企业、外来人员聚居地等领域拓展。全省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普遍建立了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形成面向社会基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系统。杭州市乡镇、街道建立起由综治办牵头,集司法办、信访办、治安联防队、流动人口办等为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勤、联调、联治。针对外来人员流动性大的情况,浙江全面推行外来人员业主负责制,采用集中居住管理、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和租赁委托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真心关心外来人员。
着眼于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浙江探索建立灵敏高效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联调、处置机制。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治安信息员网络高效运转,各级党政部门立足于“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适时排查、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嘉兴市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联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遏制了群体性上访的增长势头。浙江还制定出台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部署落实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党政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今年春天,浙江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各级机关抽调38860名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常驻行政村,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面发展。
正在全面推行的“领导下访制度”,更成为浙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制度保障。去年9月以来,全省各级党政部门负责人累计有2万人次下访,接待来访群众7万多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2.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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