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双方需先熟知程序
北方网消息:天津市房管局在去年推出商品房交易网上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又推出“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全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市内六区房屋权属登记公开查询和直管公产房屋使用权置换网上连锁业务等四项举措。近日,又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纳入网上办理,并于今日在全市实行。这样,商品房销售、存量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三项主要市场交易行为全部实现了网上管理。
据了解,从今天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实行网上管理制度,在网上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各项信息资料,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查询登记备案资料。同时从今天起,开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经营单位网上备案系统(网址为:ht tp://211.144.8.17:6080/),企业通过上网传输备案材料,使备案手续一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为方便群众,房屋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示范文本在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挂载供租赁双方使用(网址为:w w w.tjfdc.com .c n)。
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租赁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登记备案信息,双方确认后网上打印租赁合同并签署,同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双方可从网上下载房屋租赁合同,填写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合同信息输入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租赁双方自行成交已签订书面协议的,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时,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合同信息。
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经营单位必须进行联网,装载全市统一的房地产综合信息网,通过专用登录号和密码登录信息网,所有房屋出租、求租信息和成交信息均在网上公开。租赁双方在经纪机构和租赁经营单位通过专用信息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网上提交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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