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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客管办获悉,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审验和《准运证》、《资格证》换发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已经确定,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的“三证”的审验换发工作从今天起全面展开。
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止,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换发《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凡不参加审验换证工作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运营。
这次审验换发“三证”的标准内容包括: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审验,将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核发审验标准及考核办法》和《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等级管理办法》及相应标准条件进行,重点考核企业的经营资质、企业收费、培训教育、服从行业管理、落实行业要求、信访投诉、队伍稳定、工作制度、票据管理等内容;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的审验,除考核上述内容外,将重点考核税费缴纳、票据使用、证照齐全有效等内容。
凡持有市客管办核发的2003年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其有效期在2004年11月30日之前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属此次审验范围。另外,持有市客管办核发的2002年制式《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所属车辆和驾驶员也属于此次换发新证范围。
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车辆的审验,除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标志、设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检查七项标志外,还将重点考核车辆卫生是否达到五净、运营标志是否齐全、规范清晰、车辆使用年限是否符合规定、违规粘贴物是否清除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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