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了吃药方便,不少医保参保人员会到医院开一些常用药备用,或在出院时多开药品。昨天,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了控制医药费,防止乱开药,市社保中心对定点医院的开药量做出了规定。医保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出院开药时,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按照医保现行规定,医院开药需遵守“急三慢七”的原则,即急诊开药不超3天量,门诊开药不超7天量。出院带药不超7天量,慢性病开药不超两周量。但对于患肾移植手术后抗排异及降糖所用药的开药量政策有所放宽,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最多可开1个月的药量。同时,社保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参保患者注意,一般情况下出院是不允许带药的,如需要带药只能携带与住院病情相关的药品,而且只限于口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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