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增强天津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不断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防空防灾应急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以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决定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一、警报试鸣时间:200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上午10时。
二、警报试鸣范围:市内六区全部范围及其他区县的城镇重点地区。
三、警报试鸣形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和灾害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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