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土法炼油、土法漂染、土法电镀等生产、加工行为,大都超标排放污染空气、土壤或水环境的废气、废渣、废水、废油,不仅给市民生活环境造成损害,而且会直接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从24日起,市民群众一旦发现哪个单元房或居住区附近散发恶臭异味、排放有毒有害液体或出现异常粉末等,要尽快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天津综合治理“小化工”污染的大幕已徐徐拉开。
据悉,国务院早已明令取缔生产设备简陋、排污未达标的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小火电等小型化工类企业,本市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推行清洁生产,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但由于土法炼焦、土法炼硫、土法农药、土法炼油、土法选金、放射性制品、土法电镀、土法漂染、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石棉制品等“小化工”一本万利,因此这些“小化工”往往死灰复燃。这些“小化工”造成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的污染,由于含有重金属、致癌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会使周围的居民患上肺部、肝部等脏器和血液的严重疾病。随着市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群众对一些小化工企业污染和区域性污染的反映很强烈,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本市从现在开始下决心实施综合治理。
据悉,此次重点治理区域是北辰区西堤头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和大寺镇大任庄村、静海县大邱庄镇、大港区中塘镇、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和北闸口镇翟家甸村。
严打“小化工”五大措施
本市将对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小化工”建设项目,依法由市或区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建设和生产。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由市、区县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提出违法企业名单,由市、区县政府责令停业、停产整治。对拒不执行停业、停产决定的企业,由市、区县政府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手段强制执行。被责令停业、停产整治的企业,没有经市环保局验收,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凡没有按环保要求整改的,市环保局将不得受理验收申请。申请验收前,确需试生产的,必须经市环保局批准。
对停产整治后不能达标排放,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或存在明知故犯、偷排偷放、有意逃避检查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认为应依法予以关闭的企业,由市、区县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提出关闭建议,由区县政府审议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公布。
对国务院明令要求取缔、死灰复燃的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土法炼焦、土法炼硫等企业,由市、区县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报请市、区县政府坚决取缔,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没有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由市、区县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报请市、区县政府做出关闭决定。
此外,本市将对国务院要求清理整顿的土法农药、土法炼油、土法选金、放射性制品、土法电镀、土法漂染、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石棉制品、小煤矿、小钢铁、小火电,由市、区县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依法报请市、区县政府做出关闭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