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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父亲对此事百思不解 |
北方网消息:“我女儿还不到4岁,却收到一张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手机欠费律师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8日,读者贺先生反映,他不到4岁的女儿贺真(化名)在前日上午收到一封由天津市天一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上面写明贺真拖欠移动电话话费已达1500余元。目前,南营门派出所已对此事进行备案。
在贺先生手中,记者见到了这封由天津市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计费清算中心委托天一律师事务所发来的清欠律师函。上面清楚地写着贺真的名字,以及贺真欠费的1382026××××的手机号码。律师函中写明,贺真截至2004年9月份欠费总计499.67元,违约金计1030.56元,并要求贺真于10月20日之前将欠费连同违约金一并交清。
据贺先生介绍,前日上午,家住和平区四平东道信华南里的贺真的姥姥收到一封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清欠律师函,收信人为“贺真”。老人收到信后诧异了半天,随后工作人员拿出底据,老人看到上面的出生年月写着“1979.7.26”,与其小女儿、也就是贺真的老姨李月(化名)出生年月日相同,就在底据上签了字。“我立即给贺真的老姨打电话,她根本没有使用过律师函上的‘欠费’手机号码。”
奇怪的律师函让贺先生一家吃惊不小。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家人琢磨了一个晚上都想不出答案。
天一律师事务所:我们只管发函追欠
据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讲,天一律师事务所是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长年的法律顾问。按照移动通信提供的欠费手机用户的登记资料,律师事务所有专人向欠费人发律师函,要求其按期交清欠费和违约金。
李律师说,贺真的名字和手机号码都由是移动通信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只是按照客户登记资料发函追欠。
天津移动通信:没有贺真的使用记录
记者查询移动通信得知,1382026××××手机号码是2002年3月30日首次开户的,使用人为张某,由于张某连续多月没有缴纳电话费,该号码已自动销号。张某所欠金额(欠费和违约金)共计1500余元,目前仍在累计中。
另外,该手机号码已经于今年3月24日二次售出正式使用,移动通讯客户登记的资料显示使用人为李某某,该用户信用良好,仍在正常使用中。资料中,记者没有发现贺真的名字和使用记录。
移动通信一位姓李的值班人员表示,对于贺真的情况,他们表示将尽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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