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0日审议决定:接受付晓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接受范广举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徐衍东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徐发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省十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法律规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此前,根据中共中央文件通知批准,免去张秋阳同志黑龙江省委常委、委员职务;经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张秋阳同志省委秘书长职务,免去范广举、付晓光、徐衍东、徐发同志省委委员职务。
附简历:
张秋阳(原省委秘书长)
生于1954年9月,河北无极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
1994-1995年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常委、平山县委书记。1995-1997年任河北省邯郸市委副书记。1997-1999年任河北省邯郸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2000年任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长,2000-2001年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市长。2001年6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
2002年4月起任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范广举(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于1946年2月,河北任丘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工学院金属压力加工系轧钢专业大学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84—1987年任齐齐哈尔钢厂副厂长。1987—1993年任齐齐哈尔钢厂厂长(正厅级)。1993—1997年任北钢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北满特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年9月—11月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
1997年11月起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付晓光(原副省长)
生于1952年5月,黑龙江肇源人,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吉林工业大学汽车系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
1984—1988年任省交通公安局副局长。1988—1990年任省交通公安局政委。1990—1992年任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
1992—1995年任省交通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1995—1999年任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1999年12月起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2003年1月14日起任副省长。
徐衍东(原省高院院长)
1949年12出生,山东东平人,1968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肄业,沈阳军事工程学院;研究生(在职),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
1990年4月-1992年9月,任鹤岗市委书记。1992年9月-1993年1月,任省政府省长助理。1993年1月-1994年12月,任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1994年12月-1998年1月,任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1998年1月起,任省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徐发(原省检察院检察长)
1945年10月生人,汉族,辽宁沈阳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华东工程学院外弹道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1985年5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87年3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1987年12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8年5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2年9月,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书记。1998年3月起,任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委书记。2000年2月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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