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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被告人的家属三三两两聚在法院外等候 |
两被告人均认为应负责任是否有罪成控辩争议焦点
昨天,在今年2月5日致37人死亡的密云特大踩踏事故中,被检察机关认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孙勇、陈百年二人,因涉嫌玩忽职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孙勇、陈百年分别是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原所长和原政委。该县文化局文化委员会主任王海燕曾一度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此次未在被公诉之列。昨天上午8时30分许,记者赶到市二中院,两名被告人的家属已早早在院外守候。据孙勇的哥哥称,他们早上6时就从家出发,孙、陈两家包了4辆车,一共来了三四十人。记者看到,陈百年的家属在80多岁的老父亲带领下,在法院门外守候。据悉,此次开庭,双方家属都只能各有2人进入法庭旁听案件。9时30分,庭审在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正式开始。因法院方面表示旁听席已坐满,记者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过程。孙、陈两家未能进入法庭的亲属三三两两聚在法院门口等候。上午的庭审一直进行到11时41分,略显疲态的律师走出法庭,对记者的提问,他们表示,上午一直在进行法庭调查,这一程序上午并未走完,下午1时还将继续开庭。下午12时50分,即将步入法庭的两名被告人律师面对记者提问均表示,他们在法庭上究竟是做无罪还是罪轻辩护还需要看具体的庭审情况。
下午5时20分,近7个小时的开庭审理结束,开庭程序全部完成,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1.上岗时间是否明确
昨晚,陈百年的辩护律师刘岩告诉记者,庭审中,双方对上岗时间争议最大。检察机关提供了大量的书证、受害人的证词等指证陈百年及孙勇没有按时上岗,刘岩却表示,事故发生前,在密云县公安局召开的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保卫工作会议上,会议主持者发放了方案材料,但当时并未言明灯展值勤上岗时间。
2.安保预案由谁制定
刘岩律师说,陈百年在县公安局开完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保卫工作会议后,传达了文化活动保卫方案,并进行了安排,这个事实双方都没有争议,陈百年确实没有通过书面的形式再制定预案和活动安全保卫方案。但刘岩表示,预案的制定不是必须由派出所来完成的。而检察机关认为,陈百年、孙勇应该就密云灯展制定活动安全保卫方案。
3.所负责任是否犯罪
孙勇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告诉记者,孙勇当庭承认自己对彩虹桥事件负有法律责任,作为辩护律师,他也主要为其做罪轻的辩护。而陈百年的辩护律师刘岩表示,自己为陈百年做的是无罪辩护。他认为,虽然陈百年对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但其责任不够构成玩忽职守罪。刘律师称,构成玩忽职守罪需要有4个要件,陈百年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他在主观上也有一定的过失,但这种过失尚达不到刑事犯罪的过失,而且陈百年的行为与彩虹桥事件的后果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他认为,陈百年在此次事件中的过失行为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罚。陈百年当庭也表示,他对彩虹桥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不应该构成刑事犯罪。
-回访受害者家属
“我想再要一个孩子”
昨天下午,记者回访了密云踩踏事故中两名受害者的家属。他们都表示,在记者采访前自己并不知道密云事件直接责任人受审一事。
北庄镇朱家湾村的郭老先生在这次事故中失去了老伴、儿子和孙女三位亲人。郭老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领到了县政府发给老伴的补偿金12.08万元,这是现在自己主要的生活来源。老伴在的时候,家里养羊种地,现在一个人住在三间房里,感到特别孤单。自己操心过世的亲人,现在瘦得不到100斤,2月份时体重还是140多斤。踩踏事故还夺去了西田各庄大辛村王先生的一对儿女。孩子死时,一个只有16岁,一个18岁。在记者采访时,孩子的姥姥一直在抽泣,反复念叨“孩子真可怜”。王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的妈妈精神受到刺激,现在天天要吃药。一到中秋这样的日子,全家都很难过。王先生说,现在他和妻子都40多岁了,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可是几次到北京就医,都没怀上。
-法律链接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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