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通知在六个方面作出要求:一是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二是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医生用药管理;五要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工作;六要积极研究探索医疗付费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