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仅用10小时,即成功侦破一起危害节日安全的经济犯罪案件。海特利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伪造的月饼提货券,对外销售,侵占货款,被依法逮捕。
报案有人持假提货券提月饼
9月19日12时许,天津市海特利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称,有人用盖有假财务专用章的海特利月饼提货券,到该公司下设的连锁店提取月饼,目前已造成上万元损失。
考虑到海特利公司作为全国连锁公司,在本市拥有44家连锁店,且正值中秋节即将临近之际,9月20日到9月27日,又将是消费者购买月饼、提取月饼的高峰期,会对海特利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将无法估计。同时,假提货券在社会上究竟有多少?也不得而知。如果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手持提货券,在中秋节前拿不到月饼,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后果无法估量。对此,经侦总队高度重视,总队长亲自受理此案,并立即责成二支队全体民警加班,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侦破10小时速破经济犯罪案
下午1时许,民警们相继赶回总队。与此同时,事态变得越来越严重,在本市河西区、红桥区、和平区又相继出现了数起持假提货券领取月饼的事件。至此,在全市各区县的海特利连锁店均已出现此类情况。
因总队的警力有限,光接待来访的群众就忙不过来。为此,一个由经侦总队长签发的紧急通知,通过计算机网络迅速下发到全市各级经侦部门,要求各分局经侦支队要做好本辖区海特利连锁店的接处警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
下午4时许,一条条线索及时反馈到经侦总队。经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多条线索表明,假券都来自海特利营口道店。且假冒提货券均是从营口道店业务主管王某处直接或间接购得。办案民警经分析认为王某有重大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传唤。
经对王某位于和平区锦州道的暂住地搜查,民警发现在一张废纸上有一枚醒目的红色印章,这枚印章与假提货券上所盖的章完全一样。经搜查,民警又在王某暂住地的厨房内,发现大量已经印刷好、准备对外销售的假提货券。至此,仅用10个小时,一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的经济犯罪案件被侦破。
真相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发财”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原来,今年29岁的王某,在海特利公司工作已有7年,从业务员一直干到业务主管,他熟知公司在管理中的漏洞。他知道每年中秋节之前,公司都要对外销售提货券,是由总公司委托广东的一家公司统一印刷后,再向全国各地的分公司定量发放,以前是有防伪标识的,后来防伪标识被取消了。总公司每年在统一印刷之前,都会先将样票发到各地分公司征求意见。作为业务主管,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些样票,并且,在公司里他有权对外随意开具发票,不用向上级报告,也没有财务监管。再加上儿子刚刚出生,弟弟刚刚考上大学,都需要用钱。为此,他决定铤而走险,准备利用公司管理的漏洞,利用他业务主管的职务发一笔“小财”。
今年7月,他找到一家办假证的公司,私刻了一枚海特利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尔后,他拿着事先攒下来的样票,找到一家广告设计公司,以海特利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制作印刷了59元、108元、128元3种不同价位的假海特利月饼提货券,并盖上了印章。
进入8月,月饼票销售进入高峰期,很多客户纷纷找到他,要求购买月饼票,此时,他的那些假月饼票便派上了用场。买月饼票的客户用支票支付货款时,他便把支票入到公司账上,并从财务部领取提货券,然后将一部分真券和假券混在一起交给客户,这样就能私自扣下一部分真券;遇到现金支付时,他就将私自扣下的那部分真券和假券混在一起交予客户,并从公司开来发票。这样,那些现金便落在他的口袋。利用这种手段,他屡屡得手,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竟侵吞公司货款4万余元。直到9月18日,海特利公司在财务汇总时,发现了假票,到公安机关报案时才东窗事发。
经过一昼夜的突审,王某终于如实交代,其共印刷海特利食品有限公司假月饼提货券5000余张,涉及金额达40余万元,至抓获时止,其利用职务之便,对外销售假月饼提货券900余张,将非法所得4万余元侵占,并用于个人挥霍及邮寄回家。
日前,王某已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文中公司名称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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