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发展为恶性事件 亲属帮助外逃涉嫌窝藏罪
北方网消息:因邻里之间的纠纷导致一男子用斧子将对方砍伤,并纵火试图烧毁住房。近日,天津河东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将其批准逮捕。其女友、妹妹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批准逮捕。
案发现场
居民家中起火“血人”跳楼逃生
7月19日下午4时30分许,河东区常州道一小区,滚滚浓烟正从二楼一住户的窗户中涌出,浓烟中夹杂着求救声。循声望去,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站在窗台上,该男子满身满脸都是血,双手紧紧地拽住窗户,双脚不停地蹬踹着窗户的护栏,该护栏踹出一个洞后,他又用手拼命地向外撑,当这个洞可以容下他的半个身子时,他纵身跳到楼下。
此时,闻讯赶来的消防官兵将楼内的大火扑灭,所幸报警及时,楼内的其他住户全部安全脱离险情。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送到医院抢救,经抢救该男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该男子的头部、手部、躯干等多处被砍伤。经诊断,该男子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额顶骨骨折、左手第四指骨折,右手小指伸肌腱断裂,头部躯干双手多处皮裂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
受害过程
迷迷糊糊睡觉遭遇斧砍火烧
该男子苏醒后,讲述了自己遭遇的噩梦。
该男子叫李明,今年38岁,7月19日中午,他在自家楼下喝了三两白酒并吃了一碗面条,回家后便躺在床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恍惚中,李明看见邻居王强手里拿了什么东西砍了自己一下,自己想要反抗,但王强又将自己打倒了,李明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他看见屋里没有人,想自己可能在做梦,便起身去开门,此时,他突然发现两手都是血,而且浑身都撕裂般疼痛,这时他才意识到真的出事了。就在这时,李明发现一股浓烟夹带着火星从门缝中涌了进来,他试图打开房门,但房门被锁住了,而且火势越来越大。李明本能地跑到窗台上,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根据李明提供的线索,警方通过走访调查,终于在王强妹夫的哥哥开办的工厂内找到了他,王强交代了自己因琐事与租房邻居李明发生矛盾,用斧子将李明砍伤后,泼洒汽油将李明家点燃的事实。
疑犯交代
邻里发生纠纷酒后杀人放火
犯罪嫌疑人王强,今年36岁,本市人,靠收废品和卖蔬菜为生。犯罪嫌疑人高玲,今年29岁,安徽省灵璧县人,王强的女友。高玲1994年来天津打工,并与王强相识,1999年二人开始同居。
王强和高玲住在河东区常州道一伙单内,另一间房子住着李明夫妇。两家人共用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李明夫妇两个月前才搬来,案发前,两家经常因小事而争吵。
7月19日凌晨,双方因琐事又发生争吵,早上,高玲让王强去派出所与李明解决问题,王强没去,只是一个人在那里抽烟。高玲十分生气,便带着孩子去了朋友家。中午,王强自己在家喝闷酒,他越想越别扭,他气自己无能让女友数落,气房东为什么把房子租给李明。气愤之下,下午4时许,王强从屋里找出一把斧子就去了李明家。此时李明正在床上睡觉,王强抡起斧子就朝李明的头部、身上乱砍,这时斧子头被砍掉了,王强就又拣起来,用斧子头朝李明的头上、身上乱砍,李明的头上身上都是血。见此情景,王强有些害怕,他跑回屋想拿钱逃走,可没找到钱,突然屋里的一个雪碧瓶子进入了王强的视线,那里面装的是他平时收集的汽油。王强当时想谁让房东把房子租给李明这种人,就把汽油洒在李明家的门口,报复一下房东,王强拿着火柴把汽油点着后跑出了家门。
随后他给高玲打电话,告诉她自己惹祸了,高玲听后立即约王强见面,并给了300元钱。高玲还让自己的弟弟把王强带到其住地暂避,自己也带着孩子回了安徽老家。由于妹妹王燕的帮忙,王强被安排在王燕丈夫的哥哥开的一家工厂打工。打工期间,王强情绪不稳定,总想自杀,高玲得知后,很快就到静海看王强,还带了1000元钱。随后王强又去南京玩了几天,之后回到静海继续打工,直至被抓。
举案说法
提供金钱处所亲属涉嫌窝藏
办案人认为,王强采用暴力及纵火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高玲和王燕的行为涉嫌窝藏罪。检察院机关依法对王强、高玲及王燕批准逮捕。
提讯之初,办案人从其砍杀对方的次数、砍杀的部位、手持的凶器以及为什么砍这么多斧分析,其行为主观意图就是要杀人,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王强不得不低头认罪。同时办案人还认为,王强的亲属为了帮助王强躲藏,逃脱罪责,置法律于不顾,而最终他们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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